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滄州市支持生物制造產業發展落實舉措》已經市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滄州市支持生物制造產業發展落實舉措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支持生物制造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冀政辦字〔2023〕74號)文件精神,結合滄州實際制定支持生物制造產業發展落實舉措。
一、推動企業擴規提質。圍繞促進生物制造產業實現量的合理增長和質的有效提升,支持企業擴大發展規模、提升發展質效。對新認定國家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市級財政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鼓勵生物制造領域龍頭企業牽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產學研深度合作,共同創建科技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100萬元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支持,對申報獲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生物制造企業,市級給予50萬元配套資金支持。認定為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生物制造企業研發創新。實施科技攻關“揭榜掛帥”項目,集中解決一批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難題。對生物制造企業引進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開展重大技術研發的,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市級科技計劃給予支持。對新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按獲得國家支持經費的15%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企業自主研發或引進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每項支持100-500萬元。對吸納技術合同(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按年度累計技術合同成交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最高2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四、支持生物資源創新應用。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支持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社會組織和個人登記其保存的農業種質資源。支持農作物新品種培育,對通過國審、省審的農作物新品種給予資金后補助。深入推進種業科研人才與科研成果權益改革,鼓勵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開展資源創新和技術服務。(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強化優質品牌培育。深入開展生物制造領域品牌培育,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塑造品牌。根據上級工作部署,結合滄州生物制造產業發展實際,適時承辦生物制造博覽會、發展論壇等活動,組織參加專業展會和大型經貿洽談活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
六、加強線上線下供需銜接。依托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推動企業與省內行業組織、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開展線上對接服務。建立線下供需對接機制,每年組織2次對接活動,促進生物制造成果轉化,加快產品示范應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
七、發揮社會組織橋梁作用。鼓勵引導生物制造企業加入省產業聯盟,適時成立我市生物制造行業協會,加強產學研用金對接合作,提高專業服務質量,推動生物制造產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八、發揮園區承載作用。促進京津冀·滄州生物醫藥產業園加快建設、提升能級,重點建設南開大學-滄州渤海新區綠色化工研究院、化學藥品研究開發公共實驗平臺、科技成果轉化基地以及分析檢測中心四個科技創新平臺。(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九、發揮集群集聚作用。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及時修訂完善,著力發展生物材料、生物醫藥產業,統籌產業鏈上下游,圍繞原材料保障、加工制造、市場應用、二次開發等,開展生物制造產業鏈招商。持續推動渤海新區生物醫藥產業、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示范基地建設,鞏固和放大原料藥制造優勢,積極承接京津生物醫藥產業轉移,探索推進生物醫藥“共享工廠”模式,不斷完善“醫藥中間體+原料藥+制劑”產業鏈條。(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發揮基金撬動作用。落實河北省私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積極引導私募基金落戶滄州。結合省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關于在帶動相關設區市設立子基金方面相關工作安排,我市立足自身實際,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形成省市協調聯動的股權投資體系。(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政府辦、市金融控股公司)
十一、支持關鍵要素保障。將生物制造企業納入天然氣、煤炭、電力、熱力、運輸等大用戶要素保障范圍,及時為運輸企業提供證照服務,支持企業使用雙回路供電。鼓勵縣級政府和產業園區對生物制造企業使用天然氣、煤炭、電力、熱力、水給予一定補貼。全面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實現“土地等項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滄州供電公司)
十二、支持企業融資上市。爭取省級銀行機構融資政策傾斜,深化與銀行的戰略合作;實現線上、線下常態化銀企對接和上市培訓;積極推動河北燕趙資管大力推進基金建設工作,為擬上市生物制造企業注入資本活力。(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滄州監管分局、市財政局)
十三、支持多層次人才供給。支持滄州醫學高等專科臨床專業群建設全國“高水平專業群”,以及該校藥學專業群建設省“高水平專業群”。支持生物制造企業引進高水平人才團隊,對國內外人才及團隊到我市創新創業、轉化科研成果的擇優給予資金支持。對與企業開展科技合作的科技人員,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納入省級科技特派員和科技特派團管理。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后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能力證書等)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四、落實協調聯動機制。建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市有關部門和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同志組成的協調推進機制,統籌推進全市生物制造產業發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機制日常工作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辦、市醫保局、滄州供電公司)
十五、精準營造發展環境。各級審評審批部門通過優化政務服務、簡政放權等方式,對企業申辦事項提前介入,開啟“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縮短周期、提升質效。針對生物制造發展需求,提前研究產品入市標準,創新行業監管政策,試點食品領域審批制轉備案制,支持生物制造產品進入市場。組織各級生態環境、行政審批部門做好生物能源等行業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工作,積極推薦生物制造企業納入省級白名單。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對生物制造產業發展、典型應用、相關政策等進行廣泛宣傳和解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滄州市支持生物制造產業發展落實舉措》(滄政辦規〔2023〕4號)同時廢止。